合同协议

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01

小秘办公文档2023-12-08 09:27 67 浏览
内容介绍

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01


编号: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工程名称 :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建设单位 :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施工单位 :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签订时间 :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签订地点 :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
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 

第一条 词语涵义 

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》文本,由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》(以下简称《合同条件》)和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》(以下简称《协议条款》),组成,其用词用语除《协议条款》另有约定外,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: 

一、发包方(简称甲方):《协议条款》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。 

二、甲方驻工地代表(简称甲方代表):甲方在《协议条款》中指定的代表。 

三、承包方(简称乙方):《协议条款》约定的、具有《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》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。 

四、乙方驻工地代表(简称乙方代表):乙方在《协议条款》中指定的代表人。

五、社会监理:受甲方委托、具备《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》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。 

六、总监理工程师: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。 

七、设计单位:甲方委托的具备《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》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。 

八、工程造价管理部门:国务院各有关部门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。 

九、工程质量监督部门:电力工业部、电业管理局、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电力局或其根据《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》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。 

十、工程:《协议条款》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。 

十一、合同价款:以现行的定额、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,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,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。

十二、经济支出:在施工中发出,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 

款。

十三、费用: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。 

十四、工期: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,在《协议条款》中约定的合同工期。 

十五、开工日期:《协议条款》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。 

十六、竣工日期:《协议条款》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。 

十七、图纸: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,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(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)。 

十八、施工现场:经甲方同意、“施工组织设计”或“施工方案”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。 

十九、书面形式: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、打字、复印、印刷的各种通知、任命、委托、证书、签证、备忘录、会议纪要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、电传等。 

二十、不可抗力:因战争、动乱、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、火灾,以及《协议条款》约定等级以上的风、雨、雪、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。 

二十一、赔偿金: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,包括停工、窝工、返工、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、倒运的人工费、机械费、管理费等实际费用,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。

二十二、质量缺陷: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、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。 

二十三、协议条款:结合具体工程,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。 

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 

一、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,互为说明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,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: 

1.《协议条款》; 

2.《合同条件》; 

3.洽商、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、协议等文书; 

4.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、投标书和招标文件; 

5.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; 

6.标准、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、技术要求; 

7.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。 

二、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,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,由双方协商解决(实行社会监理的,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);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,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。 

......


完整资料请下载压缩包或者文件文档!
上一篇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02
下一篇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范本03
相关内容
写评论
您的账号未实名认证,去认证